刘海龙:新媒体的“出世神话”:以互联网、博客和微博为例

发布时间:2017-07-10

7月8日上午,中国人民大学我学院教授、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副主任刘海龙受邀做客我院2017第二期全媒体与国际传播暑期学校。刘海龙教授为师生带来了一场以《新媒体的“出世神话”:以互联网、博客和微博为例》为题的讲座,分享及讨论其近期所做的相关研究,强调从文化维度来理解新媒体技术与社会的关系。

刘海龙教授在讲课

刘海龙教授指出,人们一般把媒介当作一种技术,由此产生了许多争论。其实现代是技术决定论回潮的时代,在现实中技术正在改变社会。新媒介刚兴起时,社会对其了解不多,经过一段时间后人们才接受和了解新媒介的社会意义。技术是一种文化形态,我们对媒介、技术的认识比其发展要慢很多。技术早就实现、可使用,但人们需要花很久才能接受。

刘海龙教授通过三个例子为我们讲解三个媒介的最初定义:“三个媒体,三个神话”——朱令案:互联网救助神话;木子美《性爱日记》:博客自由表达的神话;宜黄事件:围观改变中国的神话。需要强调的是,神话不是虚假的或谎言,而是一种排除了其他阐释维度的集体叙事。那新媒体对中国的影响是什么?刘海龙教授表示,由于国家的政治经济、文化等因素,不同媒体在中国与西方的使用方式、管理方式和社会影响有较大差异。例如,美国不认为博客是自由的表达,而在中国新媒介被认为是个人观点的自由表达,网络的连接作用突出。

关于新媒体出世神话,刘海龙教授表示,现代的科技神话不仅是科技的象征性表述,而且折射了民众对于新科技的潜意识,赋予科技正当性。它们不仅是反映性的或象征性的叙事或隐喻,而且也是一种话语行动,形塑了科技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意义,是技术叙事的元话语。

新媒体问世的“热点时刻”是围绕着新媒体的第一次力量的展现,进行的意义协商。新媒体的出现有其偶然性与必然性。

学员们积极向刘海龙教授提问

讲座最后,刘海龙教授总结道:对新媒体的社会意义阐释具有偏向性,是多方协商的结果。神话的永恒回归(伊利亚德):无时间的技术神话,主题总是指向政治、个人的解放。神话具有“去政治化”的倾向,但是中国的新媒体神话却指向政治。然而这个政治又是空洞的。其形式是通过二元对立来表现。我们认为新媒体可以一蹴而就地解决这些矛盾。新媒体的出世神话及其背后媒体的社会意义限制了其发展方向,表现出与西方不同的技术发展逻辑与轨迹。新媒体技术并非外在于社会,刚性地影响着社会,相反,它从一开始就被各种处于博弈中的社会力量所驯化。它不是单纯的技术,而是一种技术/文化复合体。忽视了文化这个维度,便无法真正理解新媒体技术与社会的关系。

刘海龙教授深受学员喜爱

刘海龙: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博士,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院访问学者(2008-2009)。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我学院教授,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副主任,《国际新闻界》杂志主编,2016年入选北京市新闻人才“百人工程”。著有《重访灰色地带:传播研究史的书写与记忆》、《宣传:观念、话语及其正当化》、《大众传播理论:范式与流派》等书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传播、新闻传播观念史、传播研究史、传媒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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